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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地改建商品房原地价上重拍

发布: 2009-5-30 13:39 | 作者: 网络转载 | 来源: 南方都市报 | 查看: 8次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昨接访回答热点问题

  ●3万住户解决“办证难”

  ●下半年将推3000套经适房

  本报讯(记者/郑佳欣实习生/钟英通讯员/穗房宣)涉及超过20万市民的办理房产证难问题有新进展,近半“办证难”项目已具备办证条件。昨日上午,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谢晓丹,党委副书记黎江坐镇该局信访大厅,接待了24批次40人次的来访群众,主要涉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办证等方面问题。谢晓丹透露,广州未开发的限价房用地转为经营性用地,将以原地价作为底价重新挂牌出让。

  10项便民措施绝不“躲猫猫”

  近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公布了“提高行政效率改进工作作风10项措施”,房地产多项业务办理速度将提速,其中房地产证加密、旧房产证换新证等业务还可实现现场办结。有市民提出疑问:10项措施好是好,但是能否长期坚持?

  谢晓丹表示,“10项措施”将于6月1日起在全市国土房管系统内执行,10项便民利民措施绝不“躲猫猫”,市民可通过该局的局长信箱、公共服务行为监督电话投诉,同时市国土房管局还会邀请一批热心市民组成评议团,监督10项便民利民措施的实施。

  谢晓丹还透露,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拟在政务中心成立专门的标准件处室。只要办件时是符合标准件要求的,就绕过处室直接办件。这样市民就可不用多处跑,也可缩短时间。

  “谢局长,怎样才能参加国土房管开放日?”现场有市民对该局的开放日制度表示了浓厚兴趣。

  谢晓丹表示,该局将有计划地安排一系列政务窗口和行政办公场所对市民开放,提供尽可能丰富的活动形式和内容。该局近期将在公众网站上公布具体参与方式、活动主题及注意事项等。

  单身能否买经适房正在研究解决

  兼任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的谢晓丹说,从市民信访咨询情况来看,广州市住房保障工作有3个问题反映较为突出:

  一是许多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呼声较高。既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又没能力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夹心层”,渴望能够租住经济适用住房。考虑到广州市的实际情况,相关政策正在进一步研究中。

  二是单身人士能否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问题反映较多,这一问题也正在抓紧研究解决。

  三是许多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实物配租。目前,广州市正在加快建设政府保障性住房,今年6月底前,2008年住房调查登记在册的2727户双特困户的住房困难将全部得到解决。

  谢晓丹表示,今年下半年,广州市将启动经济适用住房预售工作,将分批推出约3000套经济适用住房。

  近半“办证难”项目已具备办证条件

  记者昨日还了解到,《广州市关于解决我市历史遗留的办理房产证问题的若干意见》去年出台以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成立专门的办证办,以往占该局相当比例的办证问题的信访量明显减少。

  通过清查,全市涉及历史遗留“办证难”问题的房地产项目有1346个,其中商品房预售项目699个,房改建设项目647个;涉及826家开发建设单位,其中开发建设单位446家,房改单位380家;涉及购房业主约6.1万户,直接涉及市民可能超过20万人,其中商品房购房业主4.5万户,房改业主1.6万户。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介绍,截至今年5月7日,近一半的“办证难”项目已具备办证条件,待解决项目已有解决方案。全市历史遗留问题办证难项目中,已有662个项目完善了确权办证各项前期手续,直接受益购房业主约3万户,已受理16081户房屋的办证申请,其中核发产权证13071宗(户),约完成工作任务总量的1/4。

  对剩余尚待解决的项目,广州市办证办已根据前期清查结果明确了解决方案,并已采取内部流转的工作方式完善手续。

  ■热点问答

  市国土房管局局长谢晓丹:“我们也不希望房价涨”

  未开发限价房用地如何转为商品房用地?广州房价是否会上涨?……在接访活动结束后,谢晓丹还针对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一一回应。

  ◆关于限价房用地

  原先地价作底价公开出让

  富力地产将其位于金沙洲的10万平方米限价房用地用来建设保障房,而剩下的番禺、花都两块未开发限价房用地何去何从,如何转为商品房用地,备受关注。

  谢晓丹表示,未开发的限价房用地转为经营性用地,直接以开发商当初拿地的价格作为地块底价,重新在土地市场上公开出让,价高者得,如无人竞价,则由原开发商直接获得。目前,整个处理思路已经获得广州市政府批准,即将启动。

  ◆关于宏城楼巴

  易址最好选在交通便利处

  宏城广场7月1日要清场,楼巴今后停靠何处,成为近几日羊城市民热议的话题。

  谢晓丹表示,应该有专门的地点给市民乘坐楼巴看楼,最好是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方,但是楼巴停车场选址工作主要涉及建设和交通部门。

  ◆关于房价

  “需求上来了,价格压不下去”

  “五一”前后,许多购房者在对比房价时都感觉到楼价正开始上涨。中原地产统计数据表明,到“五一”期间,广州楼市大部分在售项目的均价同3月底、4月初时候相比上涨了3%—6%。广州房价是否会在5月后上扬?相关传言不绝于耳。

  “我们也不希望他们(开发商)涨价。”谢晓丹说,他们和广州一些开发商开过会,要求他们理性对待涨价。“但是市场是由供需关系决定的,需求上来了,价格压不下去。”

  “住改商”须经全楼业主同意,广州“指引”正在细化,有业内人士提出:

  “住改商”影响邻楼怎么办?

  本报讯(记者/曾雅)广州“住改商”是“禁”还是“放”有了法律依据,所在楼业主拥有“一票否决权”!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广州规划部门表示:“这次高法的解释,可以说是未来执法的依据、也是法院办案的依据,相关的落实指引正在研究,近期将公布。”

  据悉,司法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此司法解释。之前出台的《物权法》第77 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被认定为物权法第77条所称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低层住宅来说,光本栋同意还是不够的,低层住宅楼距离近,‘住改商’可能影响到相邻栋住宅业主的利益,比如噪音和安全问题”。

  广州市目前拥有的80万个商铺中,至少有1/3是属于“住改商”性质。据悉,“住改商”调整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结果。现有“住改商”业主及商户可能遇到三种情况。分别为:2005年以后,经过国土部门批准住宅改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业主及承租商户,因政府禁令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政府补偿;虽未经国土部门批准但取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商户,因政府禁令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法要求政府补偿,因为这是由于政府部门职能冲突引起的损失;完全属于无证经营的商户,则被视为无证照经营者,予以罚款、取缔。

  本报讯(记者/曾雅)广州“住改商”是“禁”还是“放”有了法律依据,所在楼业主拥有“一票否决权”!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物权法》两部司法解释,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广州规划部门表示:“这次高法的解释,可以说是未来执法的依据、也是法院办案的依据,相关的落实指引正在研究,近期将公布。”

  据悉,司法解释施行前已经终审,解释施行后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不适用此司法解释。之前出台的《物权法》第77 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明确了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本栋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应当被认定为物权法第77条所称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有业内人士认为:“对低层住宅来说,光本栋同意还是不够的,低层住宅楼距离近,‘住改商’可能影响到相邻栋住宅业主的利益,比如噪音和安全问题”。

  广州市目前拥有的80万个商铺中,至少有1/3是属于“住改商”性质。据悉,“住改商”调整不同情况会有不同结果。现有“住改商”业主及商户可能遇到三种情况。分别为:2005年以后,经过国土部门批准住宅改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业主及承租商户,因政府禁令造成损失的,可依法要求政府补偿;虽未经国土部门批准但取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商户,因政府禁令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法要求政府补偿,因为这是由于政府部门职能冲突引起的损失;完全属于无证经营的商户,则被视为无证照经营者,予以罚款、取缔。

  “房中房”新闻追踪

  中介代租“房中房”将被曝光

  情节严重或取消中介资格

  本报讯(记者/郑佳欣实习生/钟英)广州近日掀起“房中房”整治风暴,要求中介不得代租“房中房”。记者昨日走访市场发现,租赁“房中房”业务并未受整治风暴影响,不少中介仍然照常代理“房中房”业务。广州房地产中介管理所负责人表示,将向社会曝光顶风作案的中介机构,而情节严重的甚至将被取消其中介资质备案资格。这也意味着该房产中介将不能再从事“中介服务”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调查】

  “房中房”照租不误

  广州市人民政府日前发出了《关于开展房中房整治工作的通告》,向“房中房”业主发出“最后通牒”:业主或代理人应在2009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违法改建部位,恢复房屋原状。同时还规定,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代理租售“房中房”业务,一经发现,依法查处。

  记者昨日以租客身份暗访“房中房”重灾区的天河六运小区、育蕾小区等,一些房产中介门口的广告单上几乎都有“大量单间和一房一厅出租”的字样, 价格在1000元至1200元之间。这些广告所指的房屋就是经过改造后的“房中房”。不少中介还声称,并未收到禁止租售“房中房”的通知,“周围出租的一房单位基本都是‘房中房’,大家都照租不误”。

  【业内分析】

  单身公寓将更紧俏

  满堂红研究部经理周峰表示,目前广州一房单身公寓的供货量并不大,不能满足目前市场的需求。“房中房”禁租令出台以后,可能会导致小面积户型需求量激增,拉动其租价、售价上涨。

  满堂红研究部总监龙斌表示,单纯禁止“房中房”将加剧供需矛盾。他建议,政府尽快推出面向年轻人的经济租赁房,解决市场上对中心城区小户型住房的租赁需求。

  【部门说法】

  将曝光租售“房中房”中介

  广州房地产中介管理所所长史小明表示,下月将专门召开会议,向广州市的所有房产中介强调禁租“房中房”的事项。

  他透露,对顶风作案租售“房中房”的房产中介机构,将向社会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中介管理所还将出狠招,取消其中介资质备案资格,这意味着该房产中介将不能再从事“中介服务”经营范围内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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